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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的台北搬家搬家糾紛



根據各地消費者服務中心及消費者保護團體受理消費者申訴的反映,消費者在
台北搬家搬家過程中常見的糾紛型態包括:(1)低報價格臨時加價:因為台北搬家搬家行業的競爭激烈,當消費者以電話詢價時,業者均以壓低報價爭取顧客,當約好時間到達搬運地點時,搬運工人便會以各種理由要求加價,如果消費者不答應加價,可能的結果是搬到一半臨時叫停、或搬了幾件大件物品後再加不成掉頭就走,使消費者不知所措。

(2)物品未加以妥適綑綁造成中途丟包:搬家時,如果遇到粗心的
台北搬家搬家工人,未將物品綑綁妥當,很容易造成物品遺失,甚至有少數不肖的業者,因為要脅加價不成,而故意未加以固定造成中途丟包的情形,曾經有位消費者申訴,搬完家清點物品時,才發現少了幾件物品,可是在搬家工人不承認又無證據的情形下,消費者很難獲得賠償。

(3)低估車數報價再以裝載不足增加車數加價:因為搬家之費用是以「車」為計價單位,多裝一車可加一車的錢,一些不肖業者在估價時往往以低估車數的方式爭取顧客,而實際搬家當日則以障眼法或其他手法減少裝載量,或故意未裝滿一車即開始搬運。

(4)人手不足故意拖延:有些業者成立之一人搬家公司,雖然人手不足,但遇到搬家吉日時,又超額的承攬生意,所以經常拖延時間,甚至有些長途搬家,因為搬家業者自己沒有能力獨自承做,必須仰賴轉包給俗稱的回頭車,雖然事前約好時日也無法準時前來,這種情形,業者大不了少做一趟生意,卻造成消費者極大的困擾,尤其打亂了一些利用假日或看好時辰搬家的消費者的計畫,惹了一身窩囊氣。

(5)動作粗魯造成物品損壞或貴重物品遺失:有些情況是在要求加價無法滿意時,一些情緒性的動作往往造成搬運物品的損壞,有些則是因體力不夠而造成碰撞、摔壞等,消費者遇到這種情形也往往只有自認倒楣了;更有甚者,據一些無法全程跟隨搬運貨車的申訴案例,消費者曾經遭遇貴重物品或金錢遺失的情形,但也因沒有直接證據而求償無門。

(6)以自用車當營業車使用:搬家市場上從事
台北搬家搬家之業者,有大部分係以自用車,這些業者有幾個特色,幾個人各買一輛自用貨車,共同申請裝設一支電話,或以起重公司或企業社的名義申請許可立案,然後買了幾部自用貨車,便以搬家公司的姿態印製的小名片到處散發、招攬生意,或者花點小錢在不同行政區分別申請電話後在電話簿刊登廣告,使人誤認為其為有規模的公司,但事實上卻另以電話轉接的方法,將所有電話轉接至同一地點,一旦發生搬家的消費爭議,不是避不見面或就是根本找不到負責人出面解決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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