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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14日電)食品、容器塑化劑無所不在,連藥品也被驗出塑化劑。專家今天表示,國內應比照美國公布藥品主、副成分,供民眾自由選擇,且藥品除非必要,也應儘量避免使用塑化劑。

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受訪表示,製藥使用塑化劑主要是膜衣、膠囊、懸浮液,但很多廠商也都沒有使用,代表一定有可取代的物品,因此,他認為,政府應規定除非必要不要使用塑化劑於藥品。

在藥品標示方面,林杰樑以美國為例,在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網站上,民眾可以查到各項藥品的主成分、副成分,但國內卻只有主成分,許多藥廠都以商業機密為理由沒有標示。

林杰樑舉例說明,有位長期居住在美國的民眾對澱粉過敏,因此,用藥前會上網查詢,避免使用澱粉的藥物,但回到國內卻一直有拉肚子現象,最後才發現吃了含有澱粉的藥品導致過敏,因為國內只要求寫明主成分。

林杰樑說,若成分不寫清楚,民眾又怎麼知道避開可能過敏或有毒的成分,因此,呼籲衛生署應要求藥廠標示清楚,或在網路上公開。

全世界未特別針對藥品規範塑化劑容許量,台北榮總臨床毒物科醫師楊振昌說,塑化劑濃度很低,加上服用藥物劑量不多,因此,攝取的劑量不會超過,但仍建議,衛生署至少應儘速訂出藥品塑化劑的容許值,確保國人用藥安全。